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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坻九中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

2015年09月02日 19:21:39 访问量:86

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营造纯洁、稳定、文明的校园文化和育人环境,学校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,坚持执政为民,立党为公的思想,密切联系群众,勤政廉政,严格遵守以下廉洁自律“十项规定”: 

1.坚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。

2.坚持民主集中制,做到集体领导,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,不搞个人说了算,自觉维护班子团结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,定期进行自查自纠,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。 

3.学校领导要负责好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,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在招生、入学等问题上不准受家长礼金,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井然有序。 

4.坚持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,关心校情,体察师情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

5.自觉遵守财经纪律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发扬艰苦奋斗,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从严要求自己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勤政廉政,警钟长鸣。严禁讲排场、比阔气、挥霍公款、铺张浪费,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,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浸袭的能力。

6.要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,学校基建维修、大宗采购等不准收受礼金、收取回扣和有价证券,也不得接受有关的宴请;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,严禁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;不准用公款为个人配备通讯工具、电脑及违规报销相关费用。 

7.按规定程序组织学校领导学习考察活动,外出进修、培训、开会不得超标准食宿,严禁擅自外出。 

8.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制度办事,严禁借选拔使用干部之机,谋取私利;不准在师生评优、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亲友、子女谋取利益。 

9.党员要自觉遵守《党章》、《宪法》有关规定,经常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以及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,并做到模范执行。 

10.建立廉洁自律监督机制,发动工会、党风监督员、教职员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,虚心听取批评意见;不准借婚丧嫁娶、生日祝寿、乔迁等之机大操大办,更不得借机敛财;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,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,不定期考察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,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条件,实行一票否决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宝坻九中党支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91

编辑:于洪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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